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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05年11月8日
3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同时应发布公告。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告内容的有()
A.破产企业的名称、住所
B.破产企业亏损、资产负债状况
C.宣告企业破产的日期
 D.宣告企业破产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答案:ABCD
解析: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同时可以发布公告。公告应具有下列内容:(1)破产企业的名称、住所地址;(2)企业亏损、资产负债状况;(3)宣告企业破产的理由和法律根据;(4)宣告企业破产的日期;(5)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的保护。
32.下列各种票据中,属于《票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汇票
B.本票
C.发票
D.支票
答案:ABD
解析:我国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3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导致汇票无效的情形有()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B.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
D.汇票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记载不一致
答案:BCD
解析: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上述绝对应记载事项缺一则票据无效。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3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的有()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
答案:ACD
解析: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的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部分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下列各项中。属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消费品有()
A.卷烟
B.烟丝
C.粮食白酒
D.薯类白酒
答案:ACD
解析:依据税法规定,从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从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
36.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免征营业税有的()
A.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
B.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
C.航空运输部门提供的运输服务
D.婚姻介绍所提供的婚姻介绍服务
答案:ABD
解析:依据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等,都属于免征营业税的项目。航空运输部门提供的运输服务是要交纳营业税的。

2005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题及答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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