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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第八章第二节考点突破

来源:233网校 2019-05-09 11:14:00

一、抚恤、优待的含义及对象的认定

1、抚恤类别: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

2、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对象的认定

1、现役军人

2、残疾军人

3、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

4、退伍军人(1954年11月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后

5、烈士遗属

6、因公牺牲军人遗嘱

7、病故军人遗嘱

8、现役军人家属

二、死亡抚恤的具体规定

(一)对象和现役军人死亡性质的认定

1、死亡抚恤的对象——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

2、现役军人死亡性质的认定:

(1)烈士

(2)因公牺牲:①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②因公致残后旧伤复发死亡的

③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④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的,或医疗事故死亡的

⑤在执行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

(3)病故:①其他疾病死亡

②非执行任务死亡或失踪的,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

(二)死亡抚恤待遇

1、发放标准:

① 烈士和因公牺牲: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本人基本工资

② 病故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

③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④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⑤ 立一等功的,增发25%

⑥ 立二等功的,增发15%

⑦ 立三等功的,增发5%

2、增发6个月的丧葬补助费。

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

三、残疾抚恤的具体规定

(一)残疾抚恤的对象和现役军人残疾性质及等级的认定

1、残疾抚恤的对象——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可享受抚恤

(1)因战,因公致残,评定为一级至十级,均可享受抚恤。

(2)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评定为一级至六级可享受抚恤。

2、等级的认定

①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特殊医疗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

② 二级: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大部分护理依赖

③ 三级:部分护理依赖

④ 四级:小部分护理依赖

⑤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⑥ 六级: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⑦ 七级: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⑧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⑨ 九级:没有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⑩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

(二)残疾军人抚恤的标准及待遇

1、退出现役,因战因公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2、退出现役,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因病死亡,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

3、因战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4、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

5、分散安置的发给护理费:

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的,为30%

四、依照、参照军人抚恤执行的其他情形:

1、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2、参战参训的非现役军人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其他社会人员:1)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

2)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配套习题:

1、小李服现役期间病故,生前没有立功也未获得荣誉称号。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小李的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A. 2

B. 3

C. 20

D. 3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一次性抚恤金。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2、2017年11月,退役残疾军人老李刑满释放并恢复政治权利。当月,老李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恢复中止的抚恤金,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当地民政部门应当( )。

A. 从11月起恢复老李的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予以补发

B. 从11月起恢复老李的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C. 从12月起恢复老李的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予以补发

D. 从12月起恢复老李的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残疾军人抚恤的标准及待遇。《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止抚恤的伤残人员在刑满释放并恢复政治权利或者取消通缉后,经本人申请,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从第二个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3、退役伤残军人小易因过失犯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于2017年1月初刑满释放。日前,小易向民政部门申请恢复抚恤及补发抚恤金,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对小易的申请,民政部门的正确做法是()

A. 从2017年1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予以补发

B. 从2017年1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C. 从2017年2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予以补发

D. 从2017年2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答案】D

【解析】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应从刑满释放的下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4、根据《优抚医院管理办法》,下列服务保障事项中优抚医院应当为在院优抚对象提供的有()

A. 婚恋辅导

B. 健康指导

C. 精神慰藉

D. 无线网络服务

E. 生活必需品供给

【答案】B,C,E

【解析】优抚医院应当为在院优抚对象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和生活保障,主要包括以下8项内容:健康检查,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康复训练,健康指导,精神慰藉,生活必需品供给,生活照料,文体活动。

5、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增发比例根据荣誉称号和立功等级有所不同,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  )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A. 平均

B. 累加

C. 最高

D. 最低 

【答案】C

【解析】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6、因战三级残疾的军人程云,退役后旧伤复发,残情加重,向住所地县民政局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县民政局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作出准予调整程云残疾等级为一级的决定,该决定已送达县民政局但未送达程云本人时,程云因旧伤复发去世。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县民政局对程云及其遗属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 确认程云为病故,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B. 确定程云为因公牺牲,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C. 给予程云因战致残一级军人抚恤,由其遗属代为享受,期限为12个月

D. 继续给予程云因战致残三级军人抚恤,由其遗属代为享受,期限为18个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残疾军人抚恤的标准及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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