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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1-15日

来源:三门峡教育信息港 2011年7月5日
导读: 三门峡2011年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1-15日。

关于全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三门峡市内的中国公民持户籍相关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均可以按照规定在三门峡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09年度、2010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

  二、时间安排(详见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

  1.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7月11日——7月15日。

  2.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10月15日8:30——11:00。

  考试内容及教材请查阅“河南教师资格网” ——“热点问题”第13、14条。

  3.其它各项工作安排时间请随时关注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以免错过时间而取消本年度的认定资格。

  4.本年度全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完成,年底之前要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阶段

  1. 在“河南教师资格网”和“三门峡教育信息港”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同时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2.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持有国家语委统一颁发的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相应的学历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的应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表格: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请在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201室领取上报统计类表格。

  (2)申请人个人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者本人到“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7639/index.html”下载,并严格按照表格规定的格式、尺寸打印。涉及到收费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宣传材料等,必须坚持申请者个人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报名

  1.报名地点: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16613、2872151)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联系电话如下:

  渑池教体局:4819696 灵宝教体局:8656175

  义马教体局:2535619 陕县教体局:3834090

  卢氏教体局:7886051 湖滨区教体局:2822896

  2. 申请人须本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现场采集信息。

  3. 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标准档案袋一个,并在档案袋封皮上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和申请的资格种类及学科。档案袋内装入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在相应位置加贴一寸彩色照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7639/index.html”下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7639/index.html”下载,高中以上不用提交《教师资格体检表》。)

  (3)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2010年曾参加与本次申请等级类别相同的“2010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如要办理理论考试免试,需提供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用于办理考试免试。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材料审查汇总阶段

  1.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并在规定时间上报三门峡市教育局201室(联系电话:2816613、2872151),各类申请人员统计表一并上报,同时结清有关各项费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21日义马、陕县、渑池。

  7月22日湖滨区、灵宝、卢氏。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上报有关材料和结清相关费用。

  2.材料要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上报相应的报名统计材料(电子文档)。

  3.理论考试数据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201室领取下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报名软件(带U盘和笔记本电脑),并统一使用教师资格现场报名软件报名。上报数据时,将软件目录下的“PHOTO”和“DATA”两个目录全部文件拷贝上报,上报前先用软件按“人员类别”查询出需参加考试人员信息并打印报表进行校对,确保人数的准确。

  (四)网上申领教师资格证书阶段

  报名时确定为全日制普招和其他师范类毕业生的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进行网络申领,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申领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申领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认定资格。无关人员请不要在网上系统随便输入信息以免影响个人今后教师资格的申请和认定。

  网上申领时,申领人须认真记录网上申领密码,如密码丢失将不能对已输入数据做任何操作,如未完成网上申领或网上申领数据填写不全面(个人信息、相片图片信息等漏填)会影响到申领人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领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网上的“网报常见问题解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负责对网上报名的操作做任何咨询。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具体内容在办理测试报名时会有测试环节及内容的通知单),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六)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七)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1月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年度认定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如有疑问,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查询“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热点问题’栏目”(网址:http://link.233.com/27639/index.html)。

  二○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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