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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驻马店教育局 2014年7月3日

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驻马店市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驻马店市境内高等院校在职或已聘任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本人无法判断学历是否师范教育类的还需携带相应的学籍表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和经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除外)。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详见附件2)。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或驻马店教育网下载。
  申请人报名、教育理论考试、申请表提交到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整个认定过程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照片,不允许更换,否则,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报送地点。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省教育厅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体局人事股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 7月1日—7月20日。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但务必于7月20日前完成。(请申请人关注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安排)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单发放、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在驻马店教育网上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以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充分预测实际工作中将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尽可能全面的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要充分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安排,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查询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2795)、驻马店教育网(http://link.233.com/18576)。
  附件:
  
1、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2、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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