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治病证
一、含义
所谓主治病证,是指药物在临床的主要适应病证,也称主要适应范围,简称主治。
二、认定
中药主治病证的认定,主要是通过生活实践与临床实践而得。其与中药功效的认定一样,也经历了漫长的历程。
三、表述
一般说,中药主治病证的表述用语可分为三类,即:
1.病名类主治病证 是指以疾病的名称表述中药的主治病证,如疟疾、肺痈、肠痈、水火烫伤、毒蛇咬伤等。
2.证名类主治病证 是指以疾病的证名表述中药的主治病证,如热淋、血淋、热咳、冷哮、湿热黄疸、风热表证、风寒表证、风寒挟湿表证等。
3.症状名类主治病证 是指以病或证的某一症状名称表述中药的主治病证,如惊悸、耳鸣、耳聋、口臭等。
第三节 相互关系
一、初级功效与高级功效
初级功效是高级功效的基础,而高级功效是初级功效的升华与提高。
明末清初之前,二者常相混杂表述,且多用初级功效,少用高级功效。
明末清初之后,二者逐步分述,且高级功效的使用频率显著增加。
直至当代,随着功效理论的日渐成熟,表述用语绝大多数使用高级功效,而极少使用初级功效。
二、功效与主治病证
中药的功效与主治病证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主治病证是确定中药功效的依据,功效又提示了中药的主治病证。
如“治热痢”是黄连的初级功效,提示黄连的适用范围为“热痢”;而去掉“治”字后,“热痢”就是它的主治病证,成了它“治热痢”功效的依据了。
三、性能特点、功效主治、配伍应用的内在联系
在论述中药时,往往从性能特点、功效主治、配伍应用三个不同的角度进行。
性能特点是论述其在性(气)、味、升降浮沉、归经、有毒无毒等方面所显现的特点,也可称为作用机制或偏性所在;
功效主治是论述其在临床治疗中所显现的效用与适应范围;
配伍应用是依据其性能特点与功效主治论述其在临床的具体应用。
药物的性能特点统领并高度概括其功效主治,而功效主治又是其性能特点在防治疾病时的具体展现;药物的性能特点与功效主治是指导其配伍应用的基本依据,而配伍应用又是其性能特点与功效主治在防治疾病与强健身体时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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