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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七章基础学习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4年3月2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七章基础学习汇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单选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

B.权益性投资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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