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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社局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3-04 17:00:0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9号)的要求,现将我市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19年1月起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纳入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的统一管理,不再印制核发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9年1月前,在我市申报初次认定、资格评审、确认换证、补换证业务,经审核通过尚未取得纸质证书的,统一发放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印制发放纸质证书。

二、证书样式

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样式见附件1,由市、区两级职称主管部门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link.233.com/27348/gdweb/zyjsrc)统一生成,右下角加盖“广东省职称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

三、证书查询

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首页“证书查询”栏目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网址:http://link.233.com/27348/gdweb/zyjsrc)。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link.233.com/21629/tpmisunit/zjindex.jsp)或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link.233.com/21388/)首页便民查询栏目之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模块中查询证书信息。

省、市两级职称管理系统均向社会开放证书信息查询,各单位可对照证书信息在上述网站进行网上核验。

四、证书使用

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的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职称,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我市相应系列、级别、专业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

五、关于原纸质版证书

我市此前核发的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对于遗失的原纸质版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按原规定程序向证书核发部门提出申请补办电子证书,不再补发纸质版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职称证书》样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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