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证券从业>证券投资基金>复习指导

2014年证券从业《投资基金》考试要点解析:第六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3月11日
  第五节基金销售业务规范
  要点十五
  一、基金销售支付结算
  1.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2.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
  3.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
  4.基金销售机构结算流程
  二、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规范
  (一)概念、范畴
  (二)审核、备案
  要点十六
  (三)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禁止规定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3.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4.诋毁他人。
  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可能使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要点十七
  (四)对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规定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
  (2)基金合同生效l年以上但不满l0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登载当年上半年度的业绩;
  (3)基金合同生效l0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l0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五)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的风险提示
  三、基金销售费用
  (一)基本规范
  要点十八
  (二)关于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费率水平方面的具体规范
  1.基金销售费用包括基金的申购费(认购费)和赎回费。其中,认购费和申购费可以采用在基金份额发售或者申购时收取的前端收费方式,也可_以采用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的后端收费方式。但费率不得超过认购或申购金额的5%。
  2.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同时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X基金财产。货币市场基金收取不高于0.25%销售服务费。
  3.对于短期交易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司以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按以下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
  (1)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l.5%的赎回费。
  (2)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N赎回费。
  收取的基金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销售机构通过互联网、电话、移动通信等非现场方式进行销售时,经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可以对自助交易前端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三)增值服务费
  四、其他业务规范
  (一)基金销售机构
  1.销售人员准入管理
  2.健全相关制度
  3.签订销售协议
  4.按规定或约定从事基金销售
  (二)基金销售适用性
  从审慎调查、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相匹配等方面,对基金销售机构行为进行规范。
  (三)基金营销中的投资人教育
  了解基金、了解自己、了解市场、了解历史、了解基金管理公司。
  (四)反洗钱要求
  (五)基金销售机构禁止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
  (二)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三)以低于成本的销售费用销售基金;
  (四)募集期间对认购费打折(含网上、电话等自助交易模式的认购业务);
  (五)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
  (六)进行预约认购或者预约申购(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除外),未按规定公告擅自变更基金的发售日期;
  (七)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考点推荐:2014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基础知识投资分析考试要点解析

  2014证券从业统考安排四次考试,233网校为大家提供2014年证券从业报名指南——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全真预测模拟试题练习等一站式服务。

  同时2014证券预约式全年八次考试,233网校为各位考证网友提供一站式服务:2014年证券预约式报考指南——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真题答案交流——成绩查询交流,233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强强集结证券从业顶尖讲师教研团队,专为证券考证人员打造证券VIP班,同时为大家提供双师资授课,您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老师讲课,根据机考形式,我们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全真机考模拟考场,让考友轻松备考。 

相关阅读

֤ȯҵʸ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