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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速记第六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4日
导读: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考点速记第六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信息披露)包括:信息披露概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股票发行公告及发行过程中的有关公告、股票上市公告书、创业板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要求。
  【考点四】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上市公告书编制和披露的要求
  (1)《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规定是对发行人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2)上市公告书的一般要求:引用的数据应有充分、客观的依据,并注明资料来源等。
  (3)披露上市公告书。
  (4)报送上市公告书。
  (5)上市公告书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1)发行人应披露:①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②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③股票上市的核准单位和文号。
  发行人应披露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包括:①上市地点;②上市时间;③股票简称;④股票代码;⑤总股本;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⑦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⑧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⑨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⑩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⑩股票登记机构;⑥上市保荐机构。
  (2)发行人应披露其基本情况,包括中英文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董事会秘书,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和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债券情况等。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或姓名,前10名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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