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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部资料

来源:233网校 2012-07-11 09:22:00
导读:考试大特整理“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义”,希望对各位考友有帮助!
知识点4:其它有关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法的效力 人的效力 地域的效力 时间的效力 
2)法的分类 特殊法和一般法 
3)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容 “十六字方针” 
4)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原则 独立 平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5)社会主义法的基本框架 
上位法和下位法(从不同层级上) 
普通法和特殊法(从同一层级上) 
综合性法和单行法(法的内容上) 
6)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 
7)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9种),如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贪污罪、受贿罪和渎职罪。 
其它还有隐瞒、谎报和拖延不报事故的刑事责任,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书的是刑事责任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诉讼权和赔偿权。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律设定、行政法规设定等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法定的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的管辖:一般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决定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前的告知义务和当事人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的执行:如期履行、当场收缴罚款和事后收缴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义务等;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的定义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工作环境、职业卫生的防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工伤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职业病管理:职业病公告和警示,劳动合同的职业病危害内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保障 
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权和临时控制措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适用范围;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矿井安全出口和运输通讯设施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规定:矿山开采的基本要求,矿用特殊设备、器材、护品、仪器的安全保障,开采作业的安全保障。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和安全培训,未成年工和女工的保护,矿山事故防范和救护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矿山安全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付的法律责任(7种)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受伤人员救治和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 
道路通行的规定 机动车通行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和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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