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包括单位的全称、成立时间、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持有各类证照的情况、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劳动组织及工程(施工)情况等。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尽量精确到分钟),准确的地点(包括事故发生的中心地点及波及区域),以及事故现场的总体情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毁损情况和事故发生前的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对事故全过程进行简要叙述,描述要前后衔接、脉络清晰、因果相连。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主要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责任人、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如能够初步判定事故原因的,也应当进行报告。
这些内容的详细报告有助于上级部门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有效组织救援和调查工作。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管理
科目知识点:事故报告的内容
考点试题:
1、某农药厂发生了中毒事故,向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如下情况,其中不完全属于报告内容的是( )。
A. 事故发生于2014年3月3日16时25分,农药厂三车间反应釜发生毒气泄漏
B. 事故造成2人死亡,16人中毒
C. 目前已经疏散了人员,停止向三车间供电,救援队已经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D. 一座反应釜损毁、运输斗损毁、毒气污染损失、事故造成停产大概30天,以上损失估计在1000万元以上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造成停产大概30天属于间接损失,不需要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