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的事故:
事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如果事故性质非常恶劣,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反响,上级人民政府可以介入调查。
同一地区连续频繁发生同类事故:如果某一地区连续多次发生同类事故,表明该地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上级人民政府可以介入调查。
事故发生地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地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不能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上级人民政府可以介入调查。
社会和群众对下级政府调查的事故反响强烈:如果社会和群众对下级政府的事故调查结果有强烈的质疑和不满,上级人民政府可以介入调查。
事故调查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如果下级政府的调查工作存在明显的偏颇或不公正,上级人民政府可以介入调查。
通过这些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必要时介入调查,确保事故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管理
科目知识点:事故调查的组织
考点试题:
1、甲市具有一级建筑资质的A企业承包了乙市的某建设项目。因工作量较大,按照合同要求,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市的B企业和丁市的C企业,A企业分别与B、C企业签订了安全协议。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A企业1人死亡、B企业2人死亡、C企业3人重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是()人民政府。
A. 甲市
B. 乙市
C. 丙市
D. 丁市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3人死亡、3人重伤属于较大事故,应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该建设项目在乙市,所以应由乙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故选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