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安全生产管理实务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补报及内部调查处理是企业必须严格履行的法定职责。这不仅关系到事故救援的效率,更是后续事故统计与报表制度的数据基础。
首先,在事故报告环节,企业应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含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全面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深入分析直接与间接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最后,在事故统计与台账管理方面,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同时,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通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认真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事故统计与报表制度在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中的核心作用。
科目:安全生产管理
考点:生产安全事故报表制度
1、下列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报表统计内容中事故概况的有( )。
A.事故经过
B.事故教训
C.结案情况
D.事故原因
E.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