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必须如实记录隐患情况,并通过多种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具体要求如下:
-
如实记录: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详细记录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以及治理方案等内容。
- 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
-
通报方式:
-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向全体员工通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及治理进展。
- 信息公示栏:在企业的信息公示栏中张贴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信息,方便员工查阅。
- 其他方式:企业还可以通过内部通讯系统、公告板、电子邮箱等其他方式向员工通报相关信息。
-
通报内容:
- 隐患现状:描述隐患的具体位置、性质、规模等信息。
- 产生原因:分析导致隐患产生的根本原因。
- 危害程度:评估隐患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
- 整改措施:说明已经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整改措施。
- 治理进度:通报当前的治理进展情况。
-
定期更新:
- 在治理过程中,企业应定期更新通报内容,反映最新的治理进展和效果。
- 一旦隐患排除或治理完成,也应及时向员工通报结果。
通过如实记录和及时通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企业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企业的透明度和信任度,从而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这也有助于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获得更多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和隐患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