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通过明确事故隐患的定义及分级,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和管理潜在的安全风险。例如,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设备老化、操作人员未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应根据其可能引发的后果严重程度,判断为一般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还需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事故隐患的定义及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