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9 号)已于2025年12月12日修订通过,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其相关条款明确:取消复审、6年换证及换证要求。
新规核心变革:从“3年复审”到“6年换证”
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将证书的管理模式从“周期性复审”转变为“周期性换证”,旨在减轻从业者负担,同时强化安全监管的源头和过程控制。
1、证书有效期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全国范围内有效。
2、换证流程
证书到期前,需在6个月内完成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并通过理论考试,并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申请换证。
3、考试规则
优化实操考试不合格可免费补考,累计不超过5次,且3年内完成考核。
4、培训要求
强化培训要求,培训档案需保存不少于6年。
5、学历要求
调整取消强制学历要求,但高风险行业(煤矿、危化品)仍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过渡期与特殊情形处理
为确保平稳过渡,新规对现有证书和特殊情况也做出了明确安排。
已持旧证人员:原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无需补复审,届满后按6年换证流程办理;已过期但未超过1年的,可凭原证直接申请换证(无需重新考试)。
新考证人员:2026年6月1日后核发的证书,统一标注“有效期6年,无需复审”。
强化源头与过程监管的配套措施
1、培训考核联动
培训机构需接入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实时上传培训记录(包括理论学时、实操视频),未达标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题库每半年更新一次,新增“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题型(占比不低于30%)。
2、动态监管机制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违章作业、事故责任等信息,信用等级低的人员延长下次换证审核时间(最长20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持证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证书电子化升级
电子证书加载二维码,扫码可显示持证人培训记录、违章记录、证书状态(正常/注销/撤销),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9号令)修订前后条款对比表
| 章节 | 原条款(2015年版) | 修订后条款(2025年版) | 变化说明 |
|---|---|---|---|
| 第二章 培训 |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10名以上专职教师 |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需接入“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实时上传理论/实操培训记录(附视频) | 新增信息化监管要求,强化培训过程留痕 |
| 第三章 考核 | 第二十一条:考试包括理论和实操,不合格可补考1次 | 第二十一条:理论考试不限次数,实操考试可补考不超过5次;中职/技校毕业生可免培训直接考试 | 降低考试门槛,扩大免培训范围 |
| 第四章 发证 |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复审需提交体检报告、培训证明 | 删除此条,新增第三十条:证书有效期6年,届满前60日申请换证,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即可 | 核心变化:取消复审,改为6年换证 |
| 第四章 发证 | 第二十五条:审核发证时限为20个工作日 | 第二十五条:审核发证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跨省换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 | 缩短办理周期,支持全国通办 |
| 第六章 监管 | 第三十二条:对无证上岗人员处2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对无证上岗人员处5万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未岗前培训的,处5000-2万元罚款 | 提高处罚力度,新增对企业的追责条款 |
| 附则 | 无信用管理相关内容 | 新增第四十条:建立“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违章/事故信息,信用低者延长审核时间 | 引入信用监管,强化动态约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