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相关行政复议规则考点解析
银行相关行政复议规则介绍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都是垂直领导的中央行政机关,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规章属于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不可在复议中附带审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规定,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依法审查申请人提出的金融规章以下的规定。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项错误: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决定并非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最终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故本题选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故本题选D。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1)行政复议的法律效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但是,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特殊情形包括: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当事人
行政复议当事人主要有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3)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权利
①陈述权;
②阅卷权;
③撤回权;
④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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