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风险监测指标
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净额/资本净额×100% |
贷款迁徙率 |
该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分类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包 括正常贷款迁徙率、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迂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
不良贷款偏离度 |
不良贷款偏离度=外部审计后不良贷款率-外部审计前不良贷款率 |
表外业务垫款比例 |
表外业务垫款比例=各项垫款余额/(表外信用风险资产余额+各项垫款余额)×100% |
不良贷款期末重组率 |
不良贷款期末重组率=期末重组不良贷款额/期末不良贷款总额×100% |
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率 |
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率=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不良贷款×100% |
新发放贷款不良率 |
新发放贷款不良率=(本年新发放贷款中形成不良贷款的部分+本年新发放贷款中处置为不良贷款的部分)/本年累计新增贷款×100% |
当年新形成不良贷款率 |
(当年新形成不良贷款率=当年新形成的不良贷款+当年新形成的不良贷款处置部分)/年度贷款平均余额×100%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应计提准备×100% |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拨备/应计提拨备×100% |
不良贷款处置回收率 |
不良贷款处置回收率=(本年不良贷款处置回收现金+本年不良贷款处置以物抵债+本年不良贷款处置其他)/本年不良贷款处置额×100% |
单一国别风险集中度 |
单一国别风险集中度=对最大单一国家或地区最终境外债权/净资本×100% |
二、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
流动性缺口 |
未来各个时间段的流动性缺口=未来各个时间段到期的表内外资产-未来各个时间段到期的表内外负债 |
流动性缺口率 |
流动性缺口率=未来各个时间段的流动性缺口/相应时间段到期的表内外资产×100% |
核心负债比例 |
核心负债比例=核心负债/总负债×100% |
同业融入比例 |
(同业拆放+同业存放+卖出回购+委托方同业代付+发行同业存单-结算性同业存款)/总负债×100% |
最大十户存款比例 |
最大十户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存款客户合计/各项存款×100% |
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 |
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来自于最大十家同业机构交易对手的同业拆放+同业存放+卖出回购+委托方同业代付+发行同业存单-结算性同业存款)/总负债×100% |
超额备付金率 |
超额备付金率=(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库存现金)/各项存款×100% |
重要币种的流动性覆盖率 |
指对某种重要币种单独计算的流动性覆盖率。 计算方法同流动性覆盖率。 |
存贷比 |
存贷比=调整后贷款余额/调整后存款余额×100% |
三、市场风险监测指标
利率风险敏感度 |
利率风险敏感度=利息上升200个基点对银行净值的影响/资本净额×100% |
净利息收入下降比率 |
净利息收入下降比率=银行账户人民币利率上升200个基点对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资本净额×100% |
美元敞口头寸比例 |
美元敞口头寸比例=美元敞口头寸/资本净额×100% |
返回检验突破次数 |
指的是内部模型法计算的最近250个工作日内每日理论损益超过VaR的次数 |
四、操作风险监测指标
一类案件风险率=当年第一类案件的涉案金额之和/报告时点商业银行的总资产
二类案件风险率=当年第二类案件的涉案金额之和/报告时点商业银行的总资产
五、盈利性监测指标
①资本利润率=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
②资产利润率=税后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
③成本收入比=(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净收入×100%
④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
⑤净利差=(利息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负债平均余额)×100%×折年系数
⑥利息收入比=利息净收入/营业净收入×100%
⑦中间业务收入比=中间业务收入/营业净收入×100%
监管类指标是硬约束指标,一旦突破监管阈值,代表商业银行面临较大风险,需要立即启动监管干预措施。
1、资本充足监管指标:资本充足率、杠杆率;
2、信用风险监管指标:不良贷款率和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全部关联度
3、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比例、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4、市场风险监管指标:资本充足、信用风险
资本充足监管指标
资本充足率 |
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x10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x10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x100% 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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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率 |
杠杆率=(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100% 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 |
信用风险监管指标
①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资产率: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5%,不良资产率不得高于4%
②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
2011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2018年2月《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明确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
2020年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阶段性下调20个百分点,以释放更多的信贷资源。
③大额风险暴露管理(集中度管理)
Ⅰ、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
Ⅱ、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
Ⅲ、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对另一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Ⅴ、商业银行对单一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非清算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清算风险暴露不受办法约束。
Ⅵ、商业银行对单一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清算风险暴露、非清算风险暴露均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④全部关联度: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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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最低监管标准 |
流动性覆盖率 |
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
不得低于100% |
净稳定资金比例 |
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 |
不得低于100% |
流动性比例 |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 |
不得低于25% |
流动性匹配率 |
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来源÷加权资金运用 |
不得低于100% |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优质流动性资产÷短期现金净流出 |
不得低于100% |
市场风险监管指标
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商业银行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即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