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的人员
资格条件
(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三级资质: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5人以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二级资质:注册消防工程师6人以上;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一级资质:注册消防工程师10人以上;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临时二级资质:注册消防工程师8人以上。
(五)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临时一级资质:注册消防工程师12人以上。
(六)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两项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应当同时具备各单项资质的条件。
附件2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