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证书已到,请考试合格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尽早领取:
1.证书发放时间:2025年3月13日开始,请考生尽早领取(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休息)。
2.证书发放地点: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淮安国联商务中心B幢)四楼413办公室,领证热线:0517-89330169,不另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出示证书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需填写证书委托代领函,以示委托关系。
4.如需申请证书邮寄,请自行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link.233.com/21137/bas)进行提交,申请邮寄的证书统一在下周第一个工作日寄出,已申请邮寄的无需到现场领取。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1883/col/4929_535128/art/17407584/1741764324984sOyH15CO.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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