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领取: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我市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可采用申请邮寄或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一、现场领取
1.证书发放时间:9:00-11:00;13:00—16:30(工作日)
2.证书发放地点: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事大厅A01窗口领取,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代为领取。
4. 如有疑问可致电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510-81880029(工作日时间)。
二、证书邮寄服务流程操作:
1. 邮递费用:江苏省内地区到付15元,江苏省外地区到付22元,新疆、西藏及偏远地区到付25元。
2. 需邮寄的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link.233.com/21137/bas/?tdsourcetag=s_pcqq_aiomsg)进行申请。
3.首次使用的考生先“注册新用户”,注册时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4.注册完成后登录,请点击 “证书申领”,按照里面的操作流程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5.完成操作后,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束后可再登录网站查看证书邮寄单号。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057/doc/2025/03/12/4519190.s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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