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优化注册审批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吉林省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举措通知如下:
一、推广线上办理。申请注册人员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线上办理通过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按照执业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在地区,选择相应的消防救援支队,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二、增设受理窗口。全省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及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设立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受理窗口,承接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的预审、受理和注册证、执业印章发放、业务咨询等工作。
三、规范申请材料。申请人根据初始注册、注销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等不同注册办理事项要求,递交对应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消防部门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缩短许可时限。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审查和作出注册决定的时限从原规定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五、接受公众监督。注册审批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对工作人员存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注册或者拖延办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可向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举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699号,工作电话:0431-84895134。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6月30日
原文标题: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优化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的通知
原文来源: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