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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重难点讲解及例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6月6日

  七、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表5.16企业所得税的扣缴

所得来源

扣缴义务人

扣缴方法及管理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1)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但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支付人

 

(2)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

 

工程价款或者劳务
  费的支付人

(3)税务机关在追缴该纳税人应纳税款时,应当将追缴理由、追缴数额、缴纳期限和缴纳方式等告知该纳税人。
  (4)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款项,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人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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