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期后事项的审计程序
审计期后事项不同于审计一般的会计报表项目,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期后事项的审计,可以归结为两类:一是结合对会计报表项目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进行的审计;二是专为发现所审会计期间必须弄清楚的事项另行实施的审计程序。
第一类审计是会计报表项目审计的一部分。如审计期后的销售和采购业务,以确定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发生额及期末存货等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又如通过对期后货币资金收入的审计,来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等。在对应予调整的期后事项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着重查明期后的重大购销业务和重大的收付款业务,有无不寻常的转账交易或调整分录。
第二类,专为发现所审会计期间必须弄清的事项另行实施的审计程序。这类审计是专门为获取那些必须并入所审会计期间账户余额、发生额或用会计报表附注说明的事项的有关资料而进行的审计,主要包括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及有关人员,审阅有关资料。具体程序包括:
(1)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询问。一般是针对或有负债、承诺、被审计单位资产及资本结构的重大变化、资产负债表日未完全解决项目的现状、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一些异常项目等进行调查。
(2)审阅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后编制的内部报表及其他相关管理报告。从中可以发现生产经营结果的重大变化。
(3)审阅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后编制的会计记录。
(4)取得并审阅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有关会议记录。
(5)了解管理当局确认期后事项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