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重组主要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2.债务重组的审计目标:
(1)债务重组事项是否存在;
(2)债务重组事项是否合法;
(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债务重组的披露是否恰当。
3.债务重组事项的审计程序
(1)取得并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当局会议记录等,查明被审计单位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债务重组事项。
(2)检查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协议、合同、批文、法院裁决文件等,了解债务重组的方式与具体内容。如果按规定对债务重组涉及的资产或债务需经审计、评估的,还应取得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文件,以检查交易的合法性及金额的正确性。
(3)对债务重组所涉及的重要资产或债务,向有关方面发函询证。
(4)检查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记录,以确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有关债务重组信息的披露是否恰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作为债务人和作为债权人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的信息是有区别的:债务人应披露债务重组方式、债务重组收益总额、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以及或有支出等内容;债权人应披露债务重组方式、债务重组损失总额、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和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以及或有收益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