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性测试的种类:
(1)同步符合性测试:是注册会计师在取得对内部控制的了解时,同时执行的测试。“同步符合性测试”既可能是取得了解时的“副产品”,也可能是注册会计师事先计划安排的。“同步符合性测试”取得的证据,只能使注册会计师评价控制风险的估计水平处于略低于高水平的中等水平范围之内。
(2)追加符合性测试:这种测试是在外勤工作中执行的。在主要证实法下,执行“追加符合性测试”是为了进一步降低控制风险的评估水平。
(3)计划符合性测试:也是在外勤工作中执行,在选用较低的控制风险估计水平法下必须执行这种测试。
2、注册会计师可选用的符合性测试程序有:
(1)检查交易和事项的凭证;
(2)询问并实地观察未留下审计轨迹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3)重新执行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
3、可不进行符合性测试的情况有:
(1)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
(2)相关的内部控制虽存在,但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发现其并未有效运行;
(3)符合性测试的工作量可能大于进行符合性测试所能减少的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4、注册会计师在评价以前年度审计获得的这些证据对本年度审计的恰当性时,应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这些证据所涉及的认定的重要性;
(2)以前年度审计中所评价的特定内部控制;
(3)所评价的政策和程序被适当设计和有效执行的程度;
(4)用来作这些评价的符合性测试的结果。
5、注册会计师要求内审人员直接提供帮助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考虑内审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并监督、复核、评价和测试他们所执行的工作;
(2)明确告诉内审人员他们所负的责任和执行有关程序的目标,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事项;
(3)明确告诉内审人员,应将他们工作中发现的所有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提请注册会计师注意。
6、双重目的测试:注册会计师在期中执行一些符合性测试的同时,也可能执行有关交易的某些详细实质性测试,以查出会计报表中的重要错报和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