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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1月16日


七、应收账款审计(教材P202,重点掌握)
1.函证应收账款
(1)函证的目的是为了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通过函证,就可以较有力地证明债权人的存在和被审计单位的可靠性。
(2)函证的范围和对象
函证数量的大小、范围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主要有:
第一,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的重要性;
第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
第三,以前年度的函证结果;
第四,函证方式的选择。若执行肯定式函证,可以相应减少函证量;若执行否定式函证,则要相应增加函证量。
(3)函证的方式
采用肯定式函证的情形:个别账户的欠款金额较大;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会存在争议、差错或问题。
采用否定式函证的情形:相关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预计差错率较低;欠款余额小的债务人数量很多;注册会计师有理由确信大多数被函证者能认真对待询证函,并对不正确的情况做出反映。
(4)函证时间的选择:最佳时间应是与资产负债表日接近的时间。
(5)函证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
第一,对于无法投递退回的信函要进行分析,查明原因;
第二,对于采用肯定式函证方式而没有得到答复的,应采用追查程序,发第二、三封询证函;
第三,若得不到答复,注册会计师应采用替代程序,检查与销售有关的文件,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6)函证结果差异的分析(教材P194表10-5)
收回的询证函若有差异,注册会计师要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购销双方记录的时间不同;
第二,一方或双方记账错误;
第三,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
(7)对函证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第一,重新考虑过去对内部控制评价和控制测试结果是否恰当,分析性复核的结果是否适当及相关风险评价是否适当;
第二,若函证结果表明无审计差异,则可合理推论全部应收账款总体是正确的;
第三,如果存在差异,则应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的累计差错数额,必要时,可扩大函证范围。

2、审查未函证的应收账款:对未函证的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抽查有关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及发运凭证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即执行函证的替代审计程序。

3、应收账款的重分类调整
(1)“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
(2)“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
(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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