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1、上市公司2、卖高了3、销售给关联方
(一)上市公司(销售方)出售资产给关联方(采购方)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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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情形 |
确认收入的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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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商品的销售 |
当期对非关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较大比例的(通常为20%及以上) |
非关联方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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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仅在上市公司之间或当20%以下 |
实际价格低于商品账面价值的120% |
按实际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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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价格高于商品账面价值的120% |
1、有证据表明成本利润率高于20%的——合理的方法计算
2、无证据表明成本利润率高于20%的——商品账面价值的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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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商品的销售及其他 |
非正常商品的销售 |
1、有证据表明公允——合理的方法计算
2、无证据表明公允——商品账面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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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应收债权 |
注销原资产账面,不确认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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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其他资产(固、无、其他、长期投资、净资产) | |||
(二)关联方之间承担债务或费用(不含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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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承担方 |
被承担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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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承担债务 |
借:营业外支出——承担关联方债务 贷:银行存款 |
借:长期借款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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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费用(经营所必须的) |
借:营业外支出——承担关联方费用 贷:银行存款 |
借:银行存款(直接给被承担单位的)
营业费用(直接支给给其他单位的)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
(三)关联方之间委托及受托经营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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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 |
委托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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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经营管理服务 |
1)没提供——不能确认收入,作为捐赠 2)提供——受托经营收益分别情况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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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产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受托资产帐面价值×一年期银行利率×110%) 资本公积——关联芳交易差价(差) 借:其他业务支出(发生相关费用) 贷:有关科目 |
借:管理费用——托管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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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 |
盈利: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1协议确定收益2受托经营实现净利润3受托经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三者孰低) 资本公积——关联方交易差价 亏损: 1)净亏损应由受托方承担部分——当期管理费用 2)不承担亏损的,仍取得委托经营收益时——计入资本公积 3)承担部分亏损——以收益扣除承担的净亏损后——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