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考试用书发放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考试于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举行。考试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报名时间同步发放。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9月14日 |
下午2:00-5:00 |
审计 |
180分钟 |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 |
150分钟 |
下午2:00-5:30 |
会计 |
210分钟 | |
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经济法 |
150分钟 |
下午2:00-5:00 |
财务成本管理 |
180分钟 |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1)2007年5月10日—17日(含双休日)
(2)补报名时间:2007年5月22日—25日
2、报名办法
考生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持IC卡的考生填表后可直接报名,如持外省IC卡的考生,还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一张;IC卡遗失的考生先补卡后填表、报名。无IC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漳州市集中在漳州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平等路72号)。
港澳台地区、外籍报考人员应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4、应届毕业生报考
根据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7年度应届毕业生报考注册会计师有关事项的通知”,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承诺在发放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验证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和报名IC卡,届时如未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原考试报名作废,不再要求退还考试报名费用和报名IC卡。
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福建省应届毕业生CPA考试报名承诺书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
4.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一张。
其它事项请参阅《福建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漳州市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