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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7-5月10日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9年4月7日

关于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新考试办法)和《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09]第22号)精神,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于2009年实施,原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2009年继续实施1年。现将2009年度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考试制度考试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09年4月7日至4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条件

  已取得2005年至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任意科目单科合格成绩,并符合相关条件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日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日期:2009年8月28日至30日。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09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2009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180分

  (五)合格成绩转换及有效期

  未报名考试和未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从2006年至2009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10年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二、新考试制度专业阶段有关考试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四)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和日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初步定于2009年9月19日至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应持全国注师考试报名IC卡、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后,填写《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汕头地区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相片2张,按原考试制度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有效合格成绩凭证。

  (二)按属地原则报名,我市的报名人员统一到东厦北路广厦新城汕头广播电视大学(联系电话:88347350)报名点报名。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及相关文件(可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应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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