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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8-28日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9年4月6日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报名公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我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范围及时间

  考试科目:

  (一)原考试制度: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二)新考试制度: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今年进行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9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时间:

  (一)原考试制度:2009年8月28日至30日

  (二)新考试制度:2009年9月19日至20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全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并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每科交纳报考费50元。

  2、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上简称老考生,其他称新考生,下同)。

  3、老考生报考原考试制度,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二代身份证的必须提交)、至少1科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1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彩照1张,在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可直接报名。

  4、老考生报考新考试制度,须先在中注协网站(www.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到现场确认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二代身份证的必须提交)和1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彩照1张。

  5、新考生报考新考试制度,须先在中注协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到现场确认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二代身份证的必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1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彩照1张。

  6、老考生和新考生中以前年度参加过考试没有取得合格成绩科目的考生选择省直考区报考新考试制度,可以选择网上支付报考费及教材辅导资料费。

  四、考试用书

  1、原考试制度考试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考生可先预订,后领取。辅导用书与报名工作同步,考生到当地报名点购买。

  2、新考试制度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发行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生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购买。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原考试制度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8日至4月17日

  附:湖南省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新考试制度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4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至4月29日

  3、市州县的考生到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报名公告指定地点报名。

  4、长沙市及省属和中央在长单位人员到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政务大楼2楼报名、确认,联系电话:0731-5165371,报名、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照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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