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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习CPA《经济法》?

来源:233网校 2004年5月1日


  (2)公司法。主要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企业登记管理与年检;设立和组织机构;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公司破产、解散、清算;法律责任等。作为现代企业的形式,公司法在经济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本章在过去的考试中多次有综合题出现,且往往同证券法律制度联系在一起,今年又新增了独立董事制度,建议考生作为重点章节来掌握。

  (3)外商投资企业法。本章的重点集中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及期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上;难点有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

  2.国有资产管理法。这一部分的内容历年来考得较少,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与去年相比,本章做了一些结构上的调整,并且适当增加了一些新内容,主要修改了第三节中国有资产评估的对象和范围,增加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内容。

  3.企业破产法。主要介绍了三个方面,一是破产申请、受理、和解和破产宣告、清算的程序问题;二是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认定和破产债权的计算;三是破产救济与法律责任。虽然本章有一定的理解难度,但是由于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不是很完美,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够,容易引起争议,近几年来,这部分的内容考得不是很多。

  第三部分:第8-9章《合同法》

  这部分内容十分重要,其理论性、实践性都很突出。每年考试都会大量涉及,应当注意法律规定的灵活运用。

  第四部分:第7章、第10-13章《金融法》和《会计法》

  证券法主要介绍各种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持续信息公开、证券交易所、证券中介机构、法律责任等内容。本章历年来考试的份量较大,且经常与第四章公司法合起来考查。今年新增了发行新股的条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季度报告的要求,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应当重点加以注意。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一般考得较少。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考核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

  票据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票据的基本法律规定,汇票、本票、支票的具体法律规定,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和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本章的法律关系最为复杂。

  会计法的主要内容有:会计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这一章的内容比较重要。

  复习建议

  (一)认真规划,周密安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何巧妙的安排学习时间,对考生来说是应该首先考虑的。笔者个人认为:学习的早期应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对基本法律、法规、规范的理解和记忆上,尽可能地做到对全部考试范围内的内容有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并应在此阶段明确各章节的重点所在,避免临考前再进行总的概括;学习的后期应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应用方面的训练。比较好的方法是多做一些综合性的练习题,这些习题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临考前的一段时间则应将注意力集中于分数比重较大的重点章节的重点内容上,进一步加强记忆。

  (二)全面复习,重点突破

  依据前述对注会考试特点的分析,今年经济法科目各章节按重点优先排序应为: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会计法等传统一贯的重点章节;在各章节内容的重点确定方面,一般应以实体法内容为重点,如在公司法中有关公司的设立条件、注册资金要求、组织机构构成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在实体法内容中出现的数字应该准确理解并熟记,比如公司法中对于公司发行债券的净资产要求,应准确理解净资产的含义及换算方法。另外,需特别注意那些比较隐蔽的条件或说法,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必须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受此条件限制,但必须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而程序法内容所占的比重则相对较小,如在公司法中有关设立公司应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批机关的规定、审批的时间、公司变更终止的原因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其余章节所占的分数比重将会较小。有些章节所占试题分数只在1—2分,因此对这部分内容不必花费过多的精力,在时间紧迫的时候甚至可以放过这部分内容。

  (三)强化训练,各个击破

  在把握考题规律,学好、吃透教材的基础上,模拟实战、强化训练十分重要,通过同步练习题、模考题或考前冲刺题,在整个复习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自己学习中的问题及对知识体系的掌握情况,可以避免我们眼高手低,锻炼我们的解题能力,提高我们的答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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