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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经济法分类记忆汇总(综合)

来源:233网校 2006年3月26日

  法律责任:

  1、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编制虚假会计资料;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

  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会计人员由县以上财政部分吊销从业资格证书;

  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

  处以5000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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