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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一些经济法的速记资料(三)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11日
本想<重整旗鼓>,却不然<人去楼空>
重整: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经营方针,经营范围进行变化

旗鼓:投资---购置财产----订立合同---产生了债务---亏损--损失(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等

人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

楼空: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5、不安抗辩权:
合同为双务,履行有先后。(概念、条件)
先方有证据,后方无能力:
"病情已恶化,财产已转移,(有此四种情形可中止)
资金抽走了,信誉也没了。"
先方可中止,通知免伤害,(效力)
后方提担保,合同履行了。
后方无担保,合同解除了。

16、滥用代理权及无权代理:
以己名义搞双簧
恶意串通滥代理
没有权力超越权
终止权力无权力

17、通知开会了,
债权首次为7日(外地20日),
有限合作股份董事为10天,
有限股东,股份临时15天,
股东大会还加20天,无记名公告30天

18、登记日期
个人独资企业期限为15日,合伙企业20日,外商独资企业为30天,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为45天,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公司期限为60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3个月
15、20、30、45、60、90

19、退伙自愿与法定

自愿协议和通知
协议首条有约定
同意退伙难继续
违反协议请自退
通知三项须具备
未约期限不影响
提前三十告诉你
法定当然和除名
当然五项首死亡
二是偿债无能力(有限合伙无能力不退)
关闭无资再执行
除名四条牢记心
无资故意造损失
不当发生约定事

20、合伙企业亏损分担:协议--协商--出资(比例)--平均

21、《公司法》清算工作登记债权的通知时间:
合清并减破散10日(合并,清算,并购,减资,破产)个人独资多5天,(通知),
合并公告30日,清算解散60日公告
接到30日(个人,合并,清算,破产),并购是10日,未接合并清算45,个人独资60破产90日
来自注会06公司法郭帅讲义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法的规定P93)
P91减少注册资本同清算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P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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