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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考点解析:法律渊源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0月24日
导读: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考点解析:法律渊源。考生应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等级。其中,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讲师讲解90%机考原题考点,免费试听>>

真题考点解析:法律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解释1】考生应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等级。其中,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解释2】注意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的不同制定机关,一个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地方“政府”。

考点练习:多选题

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基本法律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基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具体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一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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