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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物权的种类

来源:233网校 2017年8月4日
导读: 233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物权的种类。2017注册会计优质课程+精炼习题助你轻松过关

注会备考也需要有科学的方法,大家要注重劳逸结合,学习1小时左右最好做短暂的休息,也是为了缓解学习中的精神紧张。

物权的种类

1.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自物权和他物权

所有权属于自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属于他物权。

3.独立物权和从物权

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为独立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从物权(如担保物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月球表面

B.药品

C.土地

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答案】BCD

【解析】所有权是指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物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属于物,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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