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经济法学习笔记

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

来源:233网校 2017年8月8日
导读: 233网校提供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2017注册会计精讲班锁定新教材新考点

【知识点】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

1.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解释】融资租赁关系:(1)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2)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

2.售后回租

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3.行政许可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相关推荐: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真模拟考试试题

2017年注册会计师最新章节习题免费在线练习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高频考点练习题及答案汇总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