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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会《经济法》第十章练习题及答案汇总

来源:233网校 2013年9月23日
  多选题:
   1、【2009】2009年5月12日,甲因农忙借用邻居乙的一头耕牛耕地三天。5月14日,甲、乙两人又以2 500元价格达成购买该耕牛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在5月31日前付清价款。5月14日晚,当地爆发泥石流,导致耕牛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
  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在5月12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B.甲在5月14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C.耕牛灭失的损失由甲承担
  D.耕牛灭失的损失由乙承担
  【答案】:BC
  【2009年教材】P389
  【解析】(1)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5月14日)为交付时间;(2)选项AB: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5月14日转移;(3)选项CD: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5月14日转移。
  2、【2010】甲公司与乙运输公司订立运输合同。该运输合同约定的下列条款中,有效的有( )。
  A.乙公司有轻过失而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由甲公司承受其损失
  B.乙公司对货物毁损灭失无过错的,由甲公司承受其损失
  C.因不可抗力而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由甲公司承受其损失
  D.因收货人的过错而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由甲公司承受其损失
  答案:BC
  解析:见教材414页。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2010】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l.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时,购房者乙却发现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同无效
  B.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C.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答案:BC
  解析:见教材401页。(1)选项AB: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但不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2)选项C: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该内容即使未订入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D: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定情形包括: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第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2010】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满,乙有意将该住房出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应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甲,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乙对甲隐瞒情况,将房屋出售给丙,甲可以主张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如果甲放弃优先购买杈,当丙购得该住房成为新所有人后,即使租期未满,也有权要求甲立即迁出该住房
  D.如果乙的哥哥丁想要购买该住房,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AD
  【解析】(1)选项B: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选项C: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2011】甲公司欲购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赔偿修理塔吊的费用
  B.甲公司不得以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
  C.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丁可以请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B
  【解析】(1)选项A:融资租赁期间,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2)选项BC: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2)选项D: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P36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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