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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强化练习006

来源:网络 2014年4月23日

  2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C.国家赔偿案件,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损害时起算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正确答案】C
  【知识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答案解析】
  选项C: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27.下列各项中,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B.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C.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各自向第三人承担一半的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知识点】代理的基本理论
  【答案解析】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8.李某父亲患病,于是王某与李某商量,如果李某父亲不久以后因此病不幸去世,那么王某愿以20万元购买李某所有的房屋,李某同意,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正确答案】A
  【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在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该事实是将来“可能”发生的,则该事实应当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而非期限。在本题中,李某父亲生病,但是并不必然因此病而导致其去世。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到来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待条件达成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本题中,李某父亲因此病去世,王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29.2014年2月14日,某商场营业员将标价200000元的某工艺品,误以20000元卖与赵某;2014年2月15日,商场盘货时发现该情况,于2014年2月16日找赵某协商未果后,拟通过诉讼途径撤销该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该商场可提起诉讼撤销该合同的最后时间为()。
  A.2014年2月14日
  B.2014年2月15日
  C.2015年2月15日
  D.2015年2月16日
  【正确答案】C
  【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解析】
  具有撤销事由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即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30.2013年11月11日,北京西单某商场营业员刘某,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对戒(每个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宋某。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于()。
  A.有效民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D
  【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解析】
  本来是“每个”戒指10万元,营业员却以“一对”戒指10万元的价格出售,系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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