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模拟试题>经济法模拟题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训练三

来源:233网校 2019年8月7日

233网校小编特别整理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精选试题训练,帮助大家查漏补缺。点击获取:更多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易错题]海量免费试题在线测试,各科真题试卷实战演练。

注册领取>>考前高含金量冲刺资料+免费真题解析课程>>!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训练三

【单选题】

2013年6月1日,甲厂与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3年7月1日向乙发运一批货物,价款为150万元;乙方必须于收到货物后10天内交付货款。2013年7月1 日,甲方按时发货,乙方于当年8月1日收到货物,但只付了100万元货款,以后一直没有交付。2015年6月10日,甲厂向乙厂催要剩余的款项,乙厂写了保证书,保证于当年10月份还款,但以后一直没有偿还。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甲厂对乙厂的剩余货款的诉讼时效到()为止。

A. 2015年6月1日

B. 2015年8月10日

C. 2016年4月30日

D. 2018年10月31日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甲厂向乙厂催要剩余的款项了,诉讼时效中断。当乙厂在保证书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又不付款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单选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C.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D. 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选项A: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行为。选项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选项D: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当由撤销权人申请撤销,法院不主动干预。

【单选题】

2018年11月11日,北京西单某商场营业员刘某,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对戒(每个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宋某。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于()。

A.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C.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D.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来是“每个”戒指10万元,营业员却以“一对”戒指10万元的价格出售,系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考试难度提高→速来领取注册会计师备考资料>>

注会会计师题库

热点关注

2012-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真题汇总

cpa各科历年真题及答案下载(含2018年)

注会刷题太费脑?听完老师讲讲考点和答题技巧,你会豁然开朗!幽默风趣的冶志峰老师,严谨细致的孙文静老师、魅力超凡的MR.H+葛广宇老师,带你读薄教材,举一反三,做题才能更有效率!【点击马上听课>>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