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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新)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20日
11.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某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A.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为决定客户账户的证券买卖
B.为吸引客户,承诺在新客户开户6个月内赔偿客户证券买卖的所有损失
C.将自营业务账户借给客户使用
D.要求客户将交易资金存入指定商业银行,并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因此选项A不对。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因此选项B不对。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因此选项C不对。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5章的“证券公司”知识点。

122008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10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复。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本题中就视为解除合同,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六章的“破产申请的受理”知识点。

132008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六章的“破产申请的受理”知识点。

14.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家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家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六章的“取回权”知识点。

1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除企业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当由旅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是(
A.进行大额捐赠
B.转让重大财产
C.分配企业利润
D.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七章的“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知识点。

16.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可以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1/3
B.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但监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
C.没有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选项ABC错误。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四章的“职工代表”知识点。

17.“依山傍水”小区建成后,业主们决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标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B.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C.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
D.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上述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八章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知识点。

18.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A.工厂的半成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八章的“抵押物”知识点。

19.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设定质押担保,甲为此就该花瓶购买了一份财产意外损失险。在乙保管花瓶期间,花瓶毁于泥石流。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B.乙可以要求以保险金受偿,但是并不优先于甲的其他债权人
C.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偿还乙的借款
D.乙应当赔偿甲花瓶灭失的损失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八章的“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知识点。

20.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第三人丙公司已经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宜,但是丙公司仍然与甲签订合同,则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构成表见代理,而是一般的无权代理,所以合同效力待定;选项B错误。又根据规定,无权代理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所以选项CD错误。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九章的“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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