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新制度考试大纲解读 闫华红对新制度下注会《财管》新大纲理解
200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大纲解析解读2009年注会新制度下《审计》课程新考纲
2009年4月14日中注协网站上公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09年度)》,读了该大纲,感觉对2009年注会考试《会计》科目的要求表述的比较清晰。
一、大纲明确了专业阶段考试目标和能力等级要求
专业阶段考试包括会计等六门,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
通过专业阶段考试,使考生具有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力、基本应用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
二、大纲明确了《会计》的测试目标、测试内容
大纲列举了《会计》科目的七项测试目标,归纳起来就是要求考生对《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解释所确定的各项确认、计量和列报的原则与方法充分理解和熟练运用。
大纲首次对“测试内容与能力等级”作出规定。
“测试内容”是按照会计辅导教材各章节的主要内容编排的,它覆盖了会计教材的全部内容,体现了注会考试的一贯要求。
三、大纲提供了题型、出题方式、分数分布参考
大纲首次附了样题以及样题测试内容,并指出该项内容是为考生提供考试方式、考试题型以及测试能力等级的参考,考试时题目数量和分值可能会做适当调整。根据样题可以看出:
1.客观题仍然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客观题样题内容基本选自历年注会试题,形式上既含2008年的出题形式也含以前年度出题形式,这说明2009年试题会以此形式为准,在客观题中会包含单独题目和组合题目两种形式。
2.主观题仍然为计算及会计处理题、综合题。同样主观题样题内容基本选自以前各年注会试题,与历年不同的是题目数量的改变,计算题增加一题,综合题减少一题,以体现新考试制度下会计考试时间缩短30分钟、难度略有降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