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会计学习笔记

2016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第三章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月19日

第三章 存货

  知识点:存货的期末计量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需要判断:

  a.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材料的成本)计量;

  b.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材料的成本与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可变现净值为: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存货,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提示】当存货可变现净值小于存货成本时,“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存货成本-存货可变现净值

  4.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实际上是按已售产成品或商品的账面价值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企业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存货,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考生关注热点:2015注会考后总结分析汇总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面介绍

  不可错过的讲师辅导课程试听:233网校推出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程护航班!六门考试课程,四大辅导班型,5年无限制自由学习立即抢购>>。 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

  考生吐槽交流区:一键加qq群信息跟网友一起来探讨考注会的心得:注册会计师1群(群:259245525)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