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投资性房地产
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和范围
1.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是一种经营活动;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有两种后续计量模式。
2.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①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房屋等。
②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③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
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有的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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