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试述会计师事务所的三级督导制度与三级复核制度之间有何联系和区别?
[本题涉及第3,6章]
题目解析:
答: 会计师事务所的三级督导制度是为了保证会计事务所内所有执业人员从事的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必要时应当聘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协助。
三级复核制度是为了保证工作底稿复核工作的质量,会计事务所制定的以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经理为复核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一种复核制度。
三级督导制度和三级复核制度的目的,两者都是为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5、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所掌握委托单位的资料和情况,在何种情况下,对外公布或提供给第三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
[本题涉及第3,6章]
题目解析:
答: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他能够掌握和了解委托单位大量的资料和信息,有些属于委托单位的机密信息一旦外泄,可能会给委托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除非得到委托单位的书面允许或法律法规要求公布外,及以下情况外,不得提供或泄密给第三者,也不能将其用于私人目的。
(1)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按规定办理了手续后,可依法查阅审计档案中的有关审计工作底稿。
(2)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可查阅审计档案。
(3)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因审计工作的需要,并经委托人同意,在下列情况,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可以要求查阅审计档案:一是被审计单位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调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档案;二是基于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需要,母公司所聘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调阅子公司所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档案;三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合理的其他情况。
6、何谓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具体要求有哪些?
[本题涉及第3,4章]
题目解析:
答:应有职业谨慎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具备一丝不苟的责任感并保持应有的慎重态度。具体地说,职业谨慎态度可从消极和积极两方面去理解。前者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拖拖拉拉、马马虎虎,应当没有过失和欺诈行为;后者是指注册会计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去理解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完成审计任务。职业谨慎的实质是,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专业职责时应当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丝不苟的责任感并保持应有的慎重态度。职业谨慎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评价自己的能力,评价自己的知识、经验和判断水平是否可以胜任所承担的责任。如果不具备这种能力,则应考虑向专家咨询或拒绝接受委托。如果某项业务注册会计师无法胜任或不按时完成的话,他应当拒绝接受该项业务。职业谨慎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对客户和社会公众尽职尽责,勤勉地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职业谨慎要求注册会计师应严格遵守职业技术规范和道德准则,对其所负责的各项业务都应妥善规划与监督。
应有的职业谨慎是一个职业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在西方的案例法中,常常对什么是应有的职业谨慎从法律上做出解释,例如在麦克逊·罗宾斯案件中,法官认为注册会计师未对存货进行检查,未对应收帐款余额进行征询,是一种没有保持应有职业谨慎的表现。在其他案例中还认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未进行扩大范围的审查,就是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而一切未保持应有职业谨慎的行为都是过失的表现,因而将视情节的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不论在制订审计计划、评价内部控制制度集审计证据,还是在根据规定的形式编制审计报告时,均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7、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采取哪些必要的措施以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当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消除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怎么办?
[本题涉及第3章]
题目解析:
答:1、事务所为避免审计失败,应从两个方面把握独立性,一是从整体把握,采取以下措施,1、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重视独立性问题,这是关键;2、事务所制订有关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包括如何识别独立性、如何识别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如何评价损害独立性严重程度以及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3、进行监督,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性是否到位;4、沟通。二是针对某项业务,事务所应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安排鉴证小组以外注册会计师去复核工作底稿,防止有些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受到影响,而事务所没有发现;其次是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包括负责这个项目的合伙人;第三与鉴证客户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讨论独立性问题;第四向鉴证客户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告知服务性质和收费范围,其目的是让审计委员会了解审计程序和收费高低,取得理解。第五制订确保鉴证小组成员不代替鉴证客户行使管理决策和承担相应责任的政策和程序;第六将独立性受到损害的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2、当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消除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承接业务,或解除业务约定。
8、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哪些审计工作底稿中有所体现?
[本题涉及第4,6,15,16章]
题目解析:
答: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有所体现的主要有:
(1)业务约定书;
(2)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3)审计报告;
(4)审阅报告、验资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基建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报告等底稿或副本。
9、陈某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在任期三年结束之后,他请了当地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任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久,司法机关接到举报,有人反映陈某在任期内,勾结财务主管与出纳,私设小金库,侵吞集体财产。为此,司法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到了司法机关后,手持审计报告,振振有词地说:“会计师事务所已出了审计报告,证明我没有经济问题。如果不信,你们可以去问注册会计师。”
请问:
陈某的话是否有道理?如果有错,错在哪里?如果你是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你将如何回答这一问题?
[本题涉及第4,8章]
题目解析:
答:陈某的话没有道理;主要错在没有分清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签字注册会计师应这样回答: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应当贯彻实施其内部控制,防止发生、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
(2)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
(3)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或舞弊。
(4)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非专为发现错误或舞弊。如果委托人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错误或舞弊进行专门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自身能力和审计风险,并另行签订业务约定书。
(5)内控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错弊行为的发生,不能完全杜绝;更何况陈某三人勾结,使内部控制完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