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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小税种的归纳精彩归纳

来源:233网校 2012年6月5日

税种 

纳税人 

税基 

税率 

税收优惠 

征管缴纳 

城建税  增、消、营三税纳税人(进口不征) 三税实缴税额
罚款不作依据
出口免抵税额 
1%,5%,7%
代缴税率(随同代缴地) 
三峡建设基金  代扣代收地
油井所在地
管道局所在地 
关税  收发货人
物品所有人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审价法、估价法)
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
出口货物完税价
运输费、保险费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复合税率
税率适用
原产地标准 
1.法定减免(非贸易进出口货物、三来一补进料、退还进出口货物)
2.特定减免(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慈善捐赠物资、进料加工、边贸进口物资) 
报关: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运抵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纳税:报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
纳税地点:报关地
延期纳税、滞纳金、退还和追补 
资源税  开采者(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和天然气不征税)  原矿销量或用量
精矿的折算
外购盐已纳税额 
差别定额税率  加热修井的原油  纳税时间:同VAT
纳税地点:开采地 
土地增值税  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增值额
开发房地产扣除项目
1.地价款及相关费用
2.开发成本
3.开发费用
4.转让税费
5.加计扣除20%
存量房产扣除项目
1.地价款及相关费用
2.转让税费(印花税)
3.旧房建筑物评估值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50%,t=30%
50%-100%,t=40%
100%-200%,t=50%
>200%,t=60% 
普通标准住宅
国家征用房地产
个人转让房地产 
1.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或定期申报
2.开发企业税款清算单位和条件
3.计税公式:
T1=增值额×30%
T2=增值额×40%-扣除额×5%
T3=增值额×50%-扣除额×15%
T4=增值额×60%-扣除额×35%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拥有或使用者  城市、县城、镇、工矿区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定额税率
税额幅度(20倍)
税额调整
(下限:30%) 
法定免税
省地税局批免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次月起)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鱼塘和其他农用土地)
实际占用面积 
平均定额税率
税额调整幅度(上限:50%)
免税: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用地  土管局通知30日内纳税;临时占用耕地所纳税额,恢复时退回 
减税:交通用地、农民住宅用地 
房产税  城镇房屋所有或使用人  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
计税余值或出租收入 
1.2%或
12%,4% 
法定免税
财政部批准免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或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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