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询问、分析程序、观察和检查的风险评估程序,从6个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内部控制。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基于5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和监督。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整个过程中识别风险,并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联系起来。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识别的风险是否属于特别风险,而特别风险通常属于重大的非常规交易和有赖于高度判断的事项,如会计估计。
——鉴于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日趋复杂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演进,被审计单位越来越依靠外包服务。服务机构分为两类:接受客户委托,记录交易和处理相关数据,或为客户执行交易并履行受托责任的机构,包括代为买卖衍生金融工具的金融机构、代为理财并记录交易的证券公司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商等。服务机构的活动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因此,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这对于提高审计效率、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实施的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执行是有效的;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实质性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四、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鉴于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交易或事项越来越多地涉及公允价值计算模式,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识别和评估与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尤其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实施的与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相关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测试管理层的重大假设、估值模型和基础数据,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考虑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就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重大假设的合理性获取管理层的声明,包括这些假设是否恰当反映管理层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而采取特定行为的意图和能力。
五、审计结论与报告
此次新审计准则规定审计报告在引言段之后,加入了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同时规定,不附加任何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由于审计意见是针对包括比较数据在内的本期财务报表作出的,注册会计师无需在审计报告中特别提及比较数据。只有以前针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仍为解决,注册会计师才会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处理:如果未解决的事项导致对本期数据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对比较数据和本期数据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如果未解决的事项不导致对本期数据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对比较数据发表非无保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