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报考指导>报考指南

内地增加香港考生注册会计师考试豁免科目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2010年12月21日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补充协议二》,内容规定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及符合《扩大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受惠人员范围协议》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在报名应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再豁免“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科目。

  此前,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和《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补充协议》等规定,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三个考试科目;作为对等互惠安排,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汇报”、“财务管理”和“审计和报考管理”三个单元科目。

  此协议的签署是深入贯彻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政策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香港会计人士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门槛,促进内地与香港会计职业界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两地注册会计师行业共同发展。

  热点新闻:

  2010年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入口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特点及搭配建议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