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计提基础和列支渠道
项目 计提基础 列支渠道
1.坏帐准备 估计坏帐损失的金额 列入管理费用
2.存货跌价准备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列入管理费用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成本与市价 列入投资收益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列入投资收益
5.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本金与可收回金额 列入投资收益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列入营业外支出
7.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列入营业外支出
8.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列入营业外支出
一般性流动资产项目计提准备,计入管理费用;投资性项目计提准备,计入投资收益;一般长期资产项目计提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 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
在资产负债表中,“八大准备”只能看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余七个准备看不到,因为都用相应资产的净额列示,如短期投资项目,用短期投资的帐面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列示。这样处理的原因,一是从形式看,如果在资产方要将各种减值准备全部列出,则左边要增加约16个项目,资产方和权益方不好排列;二是从实质看,企业容易通过计提秘密准备(即不得计提准备时,企业根据操纵利润的需要,而计提的准备,称为秘密准备),操纵利润。为了防止企业计提秘密准备,随意操纵利润,要求企业填报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从明细表中可以看出各种准备的计提过程。既然在明细表列示了各种准备,当然就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了。
第三, 计提准备产生的费用的抵税问题
计提八大准备产生的费用,根据税法规定,其中的“7.5个”准备产生的费用不能抵税,只有“0.5个”准备产生的费用才能抵税,即计提的坏账准备在5‰以内部分可以抵税。八大准备产生的费用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应当作为时间性差异进行处理。
4.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经营成果如何确定,即经营业绩如何评价,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近年对业绩评价主要有两大变化:
(1)将原利润表中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去掉了。如果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包括在利润表中,则本年的利润就由本年的工作成果和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得来,这不能正确评价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因此,在利润表中必须去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但要注意,如果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仍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而不是转入“本年利润”;
(2)利润总额的计算越来越小了,谨慎原则的运用越来越多了。比如,在债务重组中,将不必支付的负债由以前的转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借款费用处理中,资本化期间缩短了,资本化的金额减小了;资本化金额小了,则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就大了。这种情况几乎贯穿全书,包括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等,有了这个思路,以后在相关部分的学习中就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