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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07年度资产统计、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工作中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3日
沪国资委统[2008]55号

各委、办、局,各市属企业,各区县国资委,中央在沪集体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各单位在2007年度资产统计、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归纳整理,现将《2007年度资产统计、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工作中有关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郭嘉英联系电话:23115836

2007年度资产统计、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有关问题解答

一、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工作

1、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是上市公司,2007年度执行新会计准则时进行了追溯调整,作为集团母公司是否应作追溯调整?

答:子公司(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所以,集团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同时,编制合并报表时相应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

2、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所属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是在会计报表附注第“四”项披露还是放在第“十三”项中披露?

答: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子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在集团合并报表附注中,应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都列入附注第四项“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中进行披露。

如果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子公司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会计政策有不一致且未进行调整的,应在附注第十三(八)项中说明子公司采用的特殊会计政策,未调整的原因及其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

3、行政事业单位在这次清产核资中申报的各项资产损失,在市财政局没有批复之前如何填报资产统计报表?

答:在市财政局没有批复之前,行政事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中申报的各项资产损失没有进行调账处理,应在原科目中反映。

4、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执行前,市国资委是否组织各企业集团进行新会计准则的培训?

答:市国资委近期拟印发关于本市国有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文件,并拟在今年6-7月份组织安排新会计准则的业务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涉及重点准则内容讲解、企业操作实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务等。

5、个别出资监管企业所属上市公司的年报公告时间较晚,使整个集团公司的财务决算工作不能在2008年3月31日前完成?

答:各单位必须按市国资委规定的时间上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对上市公司较多的企业集团,国有大股东应根据“公司法”所赋予股东的权力,积极建议上市公司董事会,提早协调安排年报公告日期,确保整个集团的合并报表能够按时完成。同时,请各企业集团也应加强同中介机构和证交所的工作沟通和联系,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6、已列入主业目录范围的企业和不列入主业目录范围的企业在填报财务决算报表时如何区别?

答:已列入主业目录范围的企业在决算报表封面备用码的末位填列“1”。不列入主业目录范围的企业在决算报表封面备用码的末位填列“0”。

二、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1、按照年报附注要求,对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除对合并报表项目注释外,还应当对集团本部报表的主要项目注释,是否需要单独出具集团本部的审计报告?

答:根据沪国资委统[2007]830号文件的要求和财务监管工作需要,中介机构在出具集团合并审计报告的同时,还应出具集团本部的审计报告。

2、委托监管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决算审计?决算报表的上报时间是否在2008年3月31日前?

答:委托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和上报时间应按照沪国资委统[2007]83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对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及其变动情况表是否只在附注中予以披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集团是否可不出具相关管理建议书?

答:按照沪国资委统[2007]830号文件规定,应对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以及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审计范围也应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对部分企业集团,如不出具管理建议书的情况,应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财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对于企业集团聘请多家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参审所是否可以不对各子企业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进行审计?

答:没有统一要求参审所对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但各参审所应按照主审所的要求,对企业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进行审核,对主审所下发的相关表格,应做好填报和确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主审所进行汇总。

5、财务决算表中的主要分析指标表(企财09-1表),是否不必纳入专项复核说明的范围?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复核说明是否应附列所复核的财务决算报表?

答:财务决算表中的主要分析指标表应纳入复核说明的范围;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复核说明中,应附列所复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6、哪些企业需填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沪国资企01表)”?对子企业的审计范围中是否可以不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答:根据2007年度财务决算编制手册的要求“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沪国资企01表)”仅由企业集团层面填报,在集团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中附送;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应按照沪国资委统[2007]830号文件要求和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范围确定。

7、“主要业务情况表”是否应包括在财务专项说明审计中?

答:对市国资委已经明确主业目录的24家出资监管企业(名单见上海市国资委网站),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专项说明报告中应对“主要业务情况表”发表审计意见,其他企业的审计事务所对“主要业务情况表”进行复核说明。

三、企业财务预算工作

2008年企业财务预算报告何时上报,是否要行文报送?

答:2008年企业财务预算报告请于3月31日前以行文形式报市国资委。

四、企业财务快报工作

1、2008年度的财务快报工作有哪些变化,报表参数如何取得?

答:2008年度的财务快报工作要求与上年基本一致,未发生变化。2008年的快报软件已于1月22日挂在市国资委网上,请及时下载。

2、2008年一季度各月的财务快报是否要报送?何时报送?

答:与往年一季度财务快报统一在4月份报送不同。2008年每月快报都应按月报送,报送时间为次月10日前。1月份的快报应在2月10日前报送。

3、快报邮件发送到哪个邮箱?

答:2008年起,快报邮件请统一发送到我们新设的快报专用邮箱(gzkb@shgzw.gov.cn),不再发送到每个联系人的个人信箱。为方便识别,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写成:某某单位某月快报形式。

五、计算机软件方面的问题

1、2007年年报软件及参数如何下载?如何安装2007年年报软件?

答:下载地址:市国资委www.shgzw.gov.cn ,天臣软件www.tcunit.com.cn.老用户请将2006年安装的平台软件删除,此时06年数据不会丢失。具体操作是打开[开始]菜单-[所有程序]-[国资信息平台]-[卸载国资信息平台],然后再将新发的软件《国资信息收集平台2.0》安装一次;新用户需先安装《MSDE》数据库,然后再安装《国资信息收集平台》及2007年度的各类报表参数。

2、企业财务预算和国资经营预算报表软件是否可以相互进行数据转换?

答:可以进行相互数据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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